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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全球同步淨零碳排,臺灣該向落後的減碳標準 Say NO!

作者: Greenpeace 綠色和平

2021 年 4 月召開的全球領袖氣候峰會,讓「 2050 淨零」(net zero)成為最夯的關鍵詞,儘管氣候峰會的成果未如預期,但各方皆認定 2050 淨零有助於達到《巴黎氣候協定》,全球升溫不超過攝氏 1.5 度的理想目標。臺灣也必須務實地修訂相關法令,制定有效減碳的策略來擺脫碳排污名。

全球領袖氣候峰會(Leaders Summit on Climate)甫於 2021 年 4 月 22日召開,根據氣候行動追踪機構(Climate Action Tracker)的分析,眾所矚目的美國提出了看似積極的 2030 年氣候目標:2005 年為基準,在 2030 年將排放量減少 50% 至 52%,這也將使全球排放差距縮小 5% 至 10%。然而,要實現攝氏 1.5 度的目標,美國的排放目標必須達到 57% 至 70%。

全球領袖氣候峰會前夕,綠色和平行動者於韓國首爾南山投影「立即行動(Act Now)」標語,向與會的政府領袖倡議,必須有更積極具體的減碳政策與目標,以挽救迫在眉睫的氣候危機。© Greenpeace / Jean Chung
全球領袖氣候峰會前夕,綠色和平行動者於韓國首爾南山投影「立即行動(Act Now)」標語,向與會的政府領袖倡議,必須有更積極具體的減碳政策與目標,以挽救迫在眉睫的氣候危機。© Greenpeace / Jean Chung © Greenpeace / Jean Chung

新氣候研究所(NewClimate Institute)負責人Niklas Höhne 指出,來自美國、歐盟、英國、中國和日本等排放大國的新目標看似振奮人心,但雷聲大雨點小,全球目標差距仍大。

真正的減碳需要資金與政策落實

綠色和平加拿大辦公室資深能源策略師 Keith Stewart 表示,加拿大是一個富裕的國家,目標定在 40% 至 45% 太低了,也沒有承諾在國內外逐步淘汰化石燃料,更別提轉型再生能源的過渡計畫了;英國的目標是 2035 年前較 1990年減碳 78%,但英國政府仍計畫擴建多個機場,進行更多的石油和天然氣鑽探;中國宣布將在 2030 年達到煤炭最高峰,之後將開始減排;澳洲則根本沒有宣布任何新的目標。

綠色和平向美國石油學會總部遞交了一張由納稅人提出的「1500億美元支票」,以呼籲停止對化石燃料的補貼,並要求國會通過《終結污染者福利法》。© Greenpeace / Tim Aubry
綠色和平向美國石油學會總部遞交了一張由納稅人提出的「1,500億美元支票」,以呼籲停止對化石燃料的補貼,並要求國會通過《終結污染者福利法》。© Greenpeace / Tim Aubry © Greenpeace / Tim Aubry

令人失望的是,除了韓國承諾停止對海外燃煤電廠的所有公共資助,多數國家拒絕做出重大的改變,不願真正承諾與化石燃料脫鉤,朝向使用再生能源之路發展。會議激情過後,下一步將需要各國政府重新審視並提高其 2030 年的目標。

以東亞來說,隨著中國、日本和韓國加快減排的條件日趨成熟,這三個主要排放國還必須支持發展中國家朝再生能源轉型,並逐步淘汰煤炭。而各國如何擬定可行政策確實達標,將會是真正的考驗。

歐盟啟動碳關稅將強烈衝擊臺灣出口產業

氣候峰會前夕,臺灣總統蔡英文也宣布了「2050 淨零轉型也是臺灣的目標」。2020 年底環保署提出《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法草案,其中,訂定更積極的減碳目標和有效的碳定價,推動安全而永續的能源轉型是各界關注的焦點。

綠色和平小教室:
碳定價(carbon pricing),指為溫室氣體排放制定價格,向排放源(政府、企業、個人)收取費用,以達到節能減碳,減緩氣候變遷的目的。碳定價的方式相當多元,目前國際間主要推動碳稅(carbon tax)及碳交易制度(Emissions Trading System, ETS)兩種方式。

目前國際上採用碳稅或碳費來以價制量,讓主要排碳者支付成本,促使排碳大戶積極節能減碳,根據世界銀行最新發布的 2020 年全球碳定價現況及趨勢發展報告,目前已有 61 個國家地區實施碳定價,管制全球 22% 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約 120 億噸)。

許多貿易體不僅在轄內開始徵收碳費或碳稅,要求碳排量大的企業擔負「碳污染」的環境與社會成本,更將開始執行「碳關稅」政策。據悉,宣示要在 2050 年達成淨零碳排的歐盟,將於 2023 年前啟動實施碳關稅,氣候峰會後美國預期也將儘速推動。

對高度倚賴出口的臺灣來說,中國大陸、美國與歐盟分別為臺灣的第一、第三與第四大貿易對象。同時,臺灣企業對 G20 承諾淨零碳排的國家出口額佔比達總出口額的 70%,這些國家一旦開始徵收碳關稅,對臺灣的出口競爭力將產生致命的影響(延伸閱讀:全球領袖氣候峰會落幕,各國爭取零碳經濟話語權,臺灣經濟部卻在扯後腿?

綠色和平小教室:
碳關稅(carbon border tax,或邊境碳稅),指貿易體在進口高耗能產品時所徵收的二氧化碳排放特別關稅,主要針對進口產品中的碳密集型產品進行徵收。

為什麼太過低廉的碳費無助於減碳?

目前全臺供電來源仍以火力發電為主,工商業用電佔全臺用電 73%,超過 50% 的碳排放量來自於製造業,是碳排最大宗。這些用電大戶不僅是臺灣主要電力使用者,更有多家企業同時是臺灣溫室氣體排放的主要「碳排大戶」,若碳費價格過低,將無法讓使用化石燃料所造成的外部成本確實反應在價格上,僅流於收費形式,對減少碳排無濟於事,更無法有效管制碳排大戶,能源轉型遙遙無期,臺灣也將繼續落後全球的減碳腳步。

綠色和平在環保署門口豎立起巨大的碳定價裝置藝術,並向環保署代表遞交修法建議書,倡議制定有效碳定價。© Greenpeace
綠色和平在環保署門口豎立起巨大的碳定價裝置藝術,並向環保署代表遞交修法建議書,倡議制定有效碳定價。© Greenpeace © Greenpeace

根據世界銀行(World Bank)的建議,若要達成控制全球升溫在攝氏 1.5 度以內的目標,碳價應達到每公噸新臺幣 1500 至 3000 元,綠色和平也分析,至少每公噸 1000 元新臺幣的碳費才能在臺灣達到減碳的實效。(延伸閱讀:制定碳費促使能源轉型,維持臺灣出口競爭力

邁向「2050 淨零」,「溫管法」修法是關鍵

邀請您支持綠色和平提交環保署的溫管法修法建議,以 2050 年淨零碳排作為標準,修正減碳目標 ,並以有效的碳定價,實際減少臺灣的碳排問題。(延伸閱讀:臺灣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現況概要與修法建議

政府應盡快制定碳費與碳稅的制度,並積極發展再生能源,才能有效降低碳排放量,減緩氣候變遷以及維持臺灣出口競爭力。
政府應盡快制定碳費與碳稅的制度,並積極發展再生能源,才能有效降低碳排放量,減緩氣候變遷以及維持臺灣出口競爭力。© Greenpeace / Huang Jhih Yao © Greenpeace / Huang Jhih Yao

而減碳任務的執行,必須於各縣市地方政府下設專責減碳機關,中央與地方機關共商各地所應負擔的減碳比,才能確保並檢討執行成效。為了保障臺灣產品出口的競爭力,以及人民生存的福祉,政府應化被動為主動,及早部署因應、迎向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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