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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保育法》不能再拖!綠色和平聯同多方團體與專家,為海洋發聲

作者: Greenpeace 綠色和平

您相信嗎?臺灣目前並沒有《海洋保育法》,這表示海洋生態保護、海上活動的監管與執法,都沒有一套完整且全面的法條可依循,即使設立保護區也無法免除破壞與污染。因此綠色和平自 2021 年,積極推動政府通過制訂《海洋保育法》,更聯合 16 個臺灣在地環保團體、多位專家學者、立委等,一同為海洋發聲。

「我們深切體會到海洋現況的危急性以及法規的不足,身為以法律途徑捍衛環境的團體,強烈希望有一部權責清楚、目的及方法明確、強而有力的《海洋保育法》。」──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海洋保護目標應明確包括應對氣候變遷,並透過保育和復育藍碳生態系,且在原住民和在地社區參與下進行透明的監測和公平的治理來達成。」──環境正義基金會

「我們希望積極採取以『生態系統為基礎』充分調查臺灣海洋現況,補足當局對海域瞭解掌握的不足,透過海洋庇護區劃設,恢復海洋的生物多樣性及永續利用,同時在因應氣候變遷的課題上,發揮海洋碳匯的功能,恢復地球的自癒能力。」──環境法律人協會

這些來自臺灣在地環境組織的聲音,殷切地強調《海洋保育法》對於保護海洋棲地與海洋生態系統的必要。綠色和平自 2021 年展開臺灣沿近海專案,致力推動擴大設立臺灣海洋保護區、通過制訂《海洋保育法》,更串連 16 個在地團體(編按:截至 2022 年 4 月初為 16 個,持續增加中) 合作,凝聚力量守護您我珍貴的大海。

臺灣四面環海,卻缺乏完善的海洋保護,至今更尚未制訂《海洋保育法》。
臺灣四面環海,卻缺乏完善的海洋保護,至今更尚未制訂《海洋保育法》。 © Greenpeace / James Liu

什麼是《海洋保育法》?

海洋系統在我們的環境中扮演著重要角色,不僅促進地球成為適合人類棲息的家園,更具有調節氣候、提供糧食等重要功能。然而,目前臺灣對於海洋生態系統的保護與規範相當不足,缺乏整合各部會的法規,無法為海洋提供完整的保護。

因此,臺灣需要通過制訂《海洋保育法》,以保護海洋為前提,訂立法規作為海域空間利用的依循標準,並在科學的支持之下,幫助判斷適合開發的區域和規模,才能建構一個永續利用海域的基礎。

2022年4月15日,綠色和平與多個民間團體、專家學者出席「永續海洋治理」公聽會,表達盡速通過《海洋保育法》的訴求。
2022年4月15日,綠色和平與多個民間團體、專家學者出席「永續海洋治理」公聽會,表達盡速通過《海洋保育法》的訴求。 © Greenpeace

臺灣的海洋很需要被保護嗎?

其實,臺灣鄰近的海域原本擁有豐富的生物多樣性,光是魚類就高達 3,000 多種,佔全球十分之一;全球 7 種的海龜品種,有 5 種會在臺灣出沒;珊瑚種類豐富,多達超過 700 種,是全球約三分之一!

但是在長期的漁業消耗、開發、污染等破壞之下,臺灣的海洋健康已經大不如前。根據綠色和平在 2021 年發布的研究報告《滅絕危機:臺灣海洋生物保育現況與建議》,過去數十年間,過度捕撈導致 20 種魚類的漁獲量銳減,比起 80 年代已減少超過 90%,更有近一半至三分之二的常見物種變得稀少

此外,雖然臺灣有部分海域設為保護區,但是根據海洋保育署於 2021 年進行的「海洋保護區經營管理成效評估」,檢視共 25 處海洋保護區和熱點的管理成效,結果顯示「所有保護區都沒有達成目標」,形同虛設。(延伸閱讀:【世界清潔日】八斗子海底大掃除,海保區垃圾竟多到撿不完

綠色和平如何推行《海洋保育法》?

早在 2019 年 12 月,海洋基本法就已經公告《海洋保育法》的草案條文,理論上已可以進行政院審查,但是至今已經過兩年仍尚未送出

為了使保護海洋的時間不再被拖延,綠色和平決定主導推動「民間支持的《海洋保育法》草案」,邀請在地環境團體提供意見與實際現況,經過多位海洋保育政策相關專家學者、多位環境律師協助研擬,並與立法委員溝通討論後,終於定稿為全體都支持的條文,由管碧玲、王婉諭、賴瑞隆、陳椒華四位立法委員提案,並獲得超過 20 位跨黨派立法委員連署。

此時草案已完成一讀,等待內政委員會排審中,若經過三讀即可以通過立法。綠色和平將積極要求立法院盡速通過《海洋保育法》,早日為臺灣海洋制訂足夠的保護法規和依據。

2022年2月17日,綠色和平邀集臺灣在地環境團體代表、海洋保育學者共同支持推動海洋保育法,並一起研究《海洋保育法草案》內容。
2022年2月17日,綠色和平邀集臺灣在地環境團體代表、海洋保育學者共同支持推動海洋保育法,並一起研究《海洋保育法草案》內容。 © Greenpeace

綠色和平推動的《海洋保育法》有哪些訴求?

由於《海洋保育法》涵蓋層面又廣又複雜,綠色和平主動向在地團體尋求意見,確保推行的《海洋保育法》是真正符合地方的需求。在多方溝通與諮詢之下,研擬出以下 10 大重點。

1. 2030年前保護30%海洋

科學家建議全球必須在 2030 年保護至少 30% 海洋,不僅有助於海洋生態的修復,也是減緩氣候變遷的重要環節之一。而除了公海,也包括各地經濟海域和可管理的海洋範圍,盡可能地擴大所有生態系的保護。

2. 整體海洋保育綱領是核心

若要為海洋提供適切的保護,不能只保育特定物種或特定海域,而是以整體海洋生態系為考量。因此必須整合各部會角色,如漁業署、農糧署、文化部、經濟部等,在永續海洋的前提下,規劃海域利用。

3. 整合管理所有海洋保護區

目前臺灣部分海域雖然已設立為保護區,卻缺乏管理和監測,也因為不同區域所獲得的管理資源不一、由不同法源所成立,而出現檢討和改善機制無法統合的狀況。

4. 明確且即時劃設庇護區

以生態系統和棲地為目標,由海洋保育署直接管理和保護,為不同程度的海洋保護區設立清楚的規範程度(如禁漁、可開放觀光、僅開放研究等)。

5. 氣候變遷因應成為目標

海洋與氣候息息相關,健康的海洋有助於減緩氣候變遷,而氣候穩定也可以阻止海洋環境惡化。因此在保護海洋的規畫中,也必須負起氣候責任,考量減碳、儲碳、海洋調適能力、減緩海水暖化等目標。

漁業是臺灣重要經濟實力之一,卻因為缺乏有效管理和法規,使海洋資源日趨枯竭。許多靠海吃飯的漁民也表示希望海洋永續,因而進一步支持綠色和平推動保護臺灣海洋。
漁業是臺灣重要經濟實力之一,卻因為缺乏有效管理和法規,使海洋資源日趨枯竭。許多靠海吃飯的漁民也表示希望海洋永續,因而進一步支持綠色和平推動保護臺灣海洋。 © Greenpeace

6. 所有開發依循預警原則

任何計劃在海域進行的開發活動,如果預見會有危害環境的情況發生,應事先進行相關防範措施和評估,而不是破壞發生了才補救和究責。

7. 科學評估與監測資訊公開

海洋的管理須參考科學數據,也應公開該海域的監測結果,讓實施海洋保護的現況能獲得檢討,並即時改善。

8. 公民參與和監督要落實

臺灣的海域是所有人民所共有的,各地區也有不同的環境挑戰和需求,因此全民若能共同監督與表達訴求,將有助於完善海洋保護。

9. 設置海洋保育執法人員

目前尚未有專為海洋保育的執法人員,如果在海上發現違法情形,還須召集相關機關人員商討後,才能執行罰則,但往往不夠及時也難以規範。如能授權予海洋保育署落實執法,將有助於阻止破壞海洋的行為。

10. 罰則必須有嚇阻效果

若違法者須要付出的代價太輕,無法真正地杜絕破壞海洋的行為,因此罰責和落實追究,必須足以嚇阻心存僥倖的人。

2021年9月19日,綠色和平與臺灣永續鱻漁發展協會合作,於「基隆市水產動植物保育區」進行水下淨海,出動25艘漁船,共35位漁民,以及多位潛水志工,共清除422公斤海底垃圾。
2021年9月19日,綠色和平與臺灣永續鱻漁發展協會合作,於「基隆市水產動植物保育區」進行水下淨海,出動25艘漁船,共35位漁民,以及多位潛水志工,共清除422公斤海底垃圾。 © Greenpeace

公眾可以怎麼支持?

推動臺灣訂定《海洋保育法》對於海洋生態、靠海吃飯的人民,以及全臺公眾都是非常重要的一步。此次很慶幸獲得許多在地團體和專家的支持,一起向立法院施壓,要求盡速通過法規。在這次的合作中,可以看見在地環保團體對海洋的關注和付出的努力,向對政府表達殷重期許。

「漁業署作為漁業資源的主責機關,面對沿近海漁業資源管理已經怠職許久,且近幾年來更是不尊重科學專業,更趁海保署成立後推卸職務,好幾年仍是陀螺原地自轉。人可以等,但魚不會等我們。」──臺灣永續鱻漁發展協會

「積極設置保護區是進行棲地守護的必要措施,臺灣的海洋與海岸長期以來缺乏關注與相關法條管理,《海洋保育法》將是守護臺灣與全球海洋生態所需。」──荒野保護協會

「根據我們每年的珊瑚礁體檢結果,發現臺灣沿海地區多有過漁的現象,即便在珊瑚生長良好的區域,仍少見魚群及海洋無脊椎動物們。我們期待透過《海洋保育法》的制訂,能讓臺灣的海域獲得良好的管理,以恢復海洋的生命力。」──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臺灣周圍海域可目擊鯨豚多達 32 種,佔世界種類約三分之一,而東海岸緊鄰太平洋,過往目擊種類亦有 20 種之多,其中包含遷徙經過,或為追逐食物而來,也有經常活動於此地的鯨豚,顯見東海岸環境對鯨豚生態的重要性,期待未來《海洋保育法》頒佈後,能夠更有效地保育鯨豚遷徙的廊道和活動熱區。」──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

綠色和平於2021年9月19日發起水下淨海行動,共邀集56位志工兵分3路,於水下、海面、岸上,合力清除海底廢棄物,以公眾力量見證海洋需要更充足的保護法規。
綠色和平於2021年9月19日發起水下淨海行動,共邀集56位志工兵分3路,於水下、海面、岸上,合力清除海底廢棄物,以公眾力量見證海洋需要更充足的保護法規。 © Greenpeace

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鍾孟勳表示:「有更多的團體支持,立法院就會更認同這個議題是多數人的意見。所有有越多的團體或公眾表達支持,是非常重要的。」

邀請您一起發揮公眾力量,與綠色和平共同督促政府盡快通過《海洋保育法》,趁還來得及,為珍貴海洋建立完善的保護機制。您可以透過連署、分享文章訊息給更多人,凝聚更多力量為大海生態撐腰,讓您我及未來世代都能擁有豐饒、健康又永續的海洋世界。

更多在地環保團體表達支持《海洋保育法》:

「在民主社會,我們希望透過公民參與、資訊公開,讓各種動物與資源利用治理相關的公共政策能夠更動物福利、環境生態友善。就《海洋保育法》的立法而言,我們特別關注:科學評估與監測資訊公開及公民參與這兩大目標,以利物種保育與漁業永續。」──動物社會研究會

「澎湖南方四島是洋流交會區,形成天然的魚群種苗場,而漁業的永續來自於環境的保育,因此本會會員每年度親力親為的從事海廢網的清除以及海洋生物棲地調查。」──台灣澎湖南方四島保育協會

「我們的特有亞種臺灣白海豚,正面臨著嚴重生存威脅,我們需要更多的科學調查、資料公開等,以預警原則執行更適當、多元的保育措施,在還來得及之前,別讓遺憾一再發生!」──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

「政府和學界對海洋的研究範圍與廣度是嚴重落後與不足,海洋相關法規與管理更是如此,殷切期盼能源轉型下的臺灣海洋生態系保持健全、完整,故協力促成《海洋保育法》。」──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

「海洋與我們生活緊密連結,尤其在保存海女文化的當下,認知到守護在地人賴以維生的海才是根本之道。我們企盼,將海洋保護區延伸到馬崗潮間帶,甚至是萊萊的海蝕平臺一帶,才能大幅降低環境衝擊帶來的生態危機。」──新北市三貂角文化發展協會

「台灣咾咕嶼協會長期在小琉球在地守護,推動減塑、培養海洋公民科學家積極對於當地珊瑚礁生態水下調查。有感於當地珊瑚白化問題、海洋環境的改變對於海洋生態系生存的不友善,非僅止於陸地積極減塑與淨灘能夠維持海洋健康,更需要公部門法規與時推進,我們支持透過立法與政策執行,讓海洋生態系保育往前邁步。」──台灣咾咕嶼協會

「我們平日不僅在做海洋廢棄物的宣導,也是最早關心海域風機對蝙蝠的威脅,同時也長期關注會在雲林出沒的臺灣白海豚議題,因此非常支持《海洋保育法》的立法行動,期待有一部先進、完善的法令來守護我們寶貴的海洋環境。」──台灣永續聯盟

「台灣蝙蝠學會長期致力於臺灣蝙蝠的資源調查、研究、保育及教育推廣等相關工作。臺灣蝙蝠種類豐富但為人所不知,近年發現離岸風場建設影響蝙蝠生態,我們期待藉由《海洋保育法》妥善協調海洋開發與保育,保護臺灣重要的蝙蝠生態與多樣性。」──台灣蝙蝠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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